何唤鸣解读《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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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2月24日

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价监局)的主要职能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商品价格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今天,我们邀请湖南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何唤鸣进行访谈,解读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何局长,您好,能不能先请您谈谈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价监局)的主要职能?

  何唤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价监局主要分为价费监管和反价格垄断两块职能。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法规规定,负责全省范围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歧视、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牟取暴利和违反公平交易、明码标价、价格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价格投诉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受理企业和群众有关价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负责有关价费问题的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预防、制止和纠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性和区域性价格垄断案件进行调查,组织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的宣传。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省组织实施了药品价格、环保电价、景区价格、长江航运价格、铁路价格和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依法启动了3起反价格垄断调查和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回复价格咨询20062起,办理价格投诉举报1940起,1-10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04件,实施经济制裁7820万元,其中退还用户2333万元,没收2531万元,罚款2956万元,切实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优化了我省经济发展环境。

  《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价监工作提出新要求

  主持人: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对价监工作提出了什么新要求?面对一系列的价格改革措施价监局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何唤鸣:《若干意见》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专门针对价格改革的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把价监工作分成两块,一块是市场价格监管,提出要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另一块是反价格垄断执法。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第一次把竞争政策放到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的前面,这次《若干意见》更是明确提出确立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竞争政策对于其它经济政策的一般优先地位,明确了《反垄断法》的“经济宪法”性质。《若干意见》提出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后,各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规划、协议等,事先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已出台的法规文件规定要组织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排除和限制竞争的相关规定。要加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其它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把竞争政策作为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的底线,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不能违背竞争政策,不能妨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建立。因此,价监局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也是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各项价格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推动竞争政策落实,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促进全国统一开放市场和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

  价监局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和惠民生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

  主持人:价监局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何唤鸣:给企业减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也是价监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2013年起,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对全省有收费执收权限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地毯式全覆盖检查,摸清了全省的收费情况,纠正了一大批乱收费行为,查处了一大批乱收费典型案例。2014年,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共计处理总额为7456万元,其中清退企业2980万元,没收罚款4476万元。今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我局再次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我们创新检查方式,采取先调研后检查的精准检查方式,全省先后组织对1000家企业进行调研,掌握了企业负担的第一手资料和相关部门单位的乱收费线索,然后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取得了非常好的执法检查效果。

  主持人:价监局在惠民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何唤鸣:价费问题,很大一部分都与老百姓利益相关,很大程度上都是民生问题。因此,社会和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一直也是各级价监部门关注的重点,每年我局都会对涉及民生的领域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如医疗收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等。今年,我局仍将涉及民生方面的价费问题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一是配合国家药品价格改革,组织开展了全省药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小区电价、物业费、停车费、车辆检测费等问题加强监管。三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春运等客流高峰组织客运和旅游价格检查。四是加强价格投诉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方便、快捷、高效,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主持人:企业和群众价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什么途径向你们投诉举报?

  何唤鸣: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努力,现在我们有多个途径可以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包括: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和网站主任信箱等,其中最主要的是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大力推进全国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并已实现从国家到县级的四级联网,省价格举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也已完成,目前全省各级发改(价格)部门都设置有接听坐席,电话24小时畅通,投诉举报有专门人员受理和处理,并实施系统网络全过程跟踪和查询,遇有需要紧急处置的事项,会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每件投诉举报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明年全省价监工作的重点

  主持人:明年全省价监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何唤鸣:明年全省价监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拓展反价格垄断执法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是加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大《反垄断法》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经营者的竞争法治意识,普及竞争文化和反垄断法律知识,提升竞争政策在政府经济政策中的地位。二是加强民生领域价费监管。继续关注民生价费领域的热点问题,加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实行监管区域、监管重点的网格化监管,从严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节假日期间交通、旅游、食品价格动态监管,快速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行为。三是确保价格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改革措施出台后及时开展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查处阻碍、拖延和截留改革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实施。四是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和制度。

  网友问答

  主持人:今年国家对价格机制改革的力度较大,很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都已经放开了,对这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是不是就不管了?

  何唤鸣:这是一个误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虽然定价权在经营者,但我们价监部门还是要对其价格行为进行监管,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四)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五)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七)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行为;(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九)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主持人:药品价格放开后,将如何监管?

  何唤鸣: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价格主管部门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究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重点做好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药商和群众预期。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三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今年我省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检查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主持人:国家发改委近年来办了一系列反垄断案件,请问我省在反垄断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何唤鸣:2015年我省在反垄断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一是对企业反映江永县人民政府在混凝土搅拌项目审批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事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责令其纠正相关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拟对其行为予以公开通报。二是对媒体反映的衡阳红砖市场价格垄断行为,进行了反垄断调查。三是对省内某新能源企业提出划定市场份额,只对省内产品给予财政补贴的建议,组织专人深入企业、行政部门、协会等单位广泛进行市场调查,认为此建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会限制竞争,以委名义向省委领导专题报告,省领导予以批示。四是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加入我省推广复制自贸区经验工作中,突出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主持人:作为一个执法部门,你们在确保廉政执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何唤鸣:价监局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一直以来都狠抓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在廉政方面主要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一是开展“每月一讲”活动,把廉政学习教育作为重点。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大会,就反垄断工作、价格举报办理流程、收费目录清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学习,提高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在“每月一讲”活动中,局领导高度重视廉政学习教育,多次强调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全局干部严守廉政底线,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二是从考勤、考纪等事项入手抓作风建设。制作并悬挂《省价监局工作人员去向牌》,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监督。不定期抽查干部上下班,并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公务车尤其是执法标志车管理,在节假日因执法需要动用公车的及时向纪检监察室报备。四是针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局内重要权力行使的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点,并针对这些风险防控点进一步完善了效能监察重要岗位监督、价格行政执法中的廉政反馈、案件审理审查、执法印章管理、错案责任追究、价格举报回复、检查单位回访等工作制度。在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贯彻“三必须”规定,即必须两个人以上同行,必须出示检查通知书和有效执法证件,必须向被查单位送达《价格行政执法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意见单》,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单位如实填写密封寄回。在明确执法工作纪律的同时,约法三章:不得以检查的名义到被查单位进餐,在检查、调查时,讲究科学方法,做到“早到、快办、快结”,不在被查单位午餐;不得接受被查单位组织的宴请活动,特别是在年关时节,不得接受被查单位组织的团拜宴请,更不得接受被查单位赠与的现金、购物卡等节日礼品;不得把个人负担转嫁给被查单位,不借检查之名,在被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借用被查单位的车辆为自己出行服务等。在价格违法审理过程中,坚持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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