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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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12月22日

 

  近日,我省召开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友志参加会议并讲话,永州市政府就大病保险试点情况作了典型发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分别从履行部门职能角度作了发言。

  李友志指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省改善民生、精准扶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完善我省当前医保政策、纵深推进医改,有效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各有关部门、各入围保险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讲服务,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确保政策惠及于民。

  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代表省财政厅发言。他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是深化医改、健全医保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制度创新,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全力支持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真正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精心测算,处理好“基本与补充”的关系,确保制度可持续;要强化监管,平衡好“公益与营利”的矛盾,使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要整合资源,发挥好“保险与救助”的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3年,我省在郴州市、永州市率先启动大病保险试点,通过三年探索实践,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参保人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缴费。同时,方案还规定,2015年1月1日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正式启动前出院,已在基本医保报销费用且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由经办机构进行追补;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后出院的,实行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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