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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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6月,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河北省将整合设立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河北: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促创业 

  6月,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河北省将整合设立1亿元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

  意见明确,河北省将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要求离岗创业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符合条件的可正常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在我省实施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获得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70%。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从事创业活动,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扩大“青年创业引领计划”扶持范围,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构建多元化创业投融资体系。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和贷款的风险补偿。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引导和鼓励创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对上市、挂牌成功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省级奖励。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根据年度服务绩效,省、市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创业培训、中介服务等给予适当补贴,省级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财政扶持创业服务机构的各类财政补助、奖励等财政拨款,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条件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是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鼓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助推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山东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增2000元 推广“创新券” 

  山东省将提高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推广“创新券”制度,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补贴标准也将提高。

  山东省将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全省将全面推广“创新券”制度,对省内所有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贴,其中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他地区由20%提高至40%。

  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将得到奖补。遴选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每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利用多种资源,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就业政策也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完善。《意见》提出,支持实施“就业+”工程,凡是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都优先给予支持。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培训省级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350元、400元、450元分别提高至400元、600元、600元。

  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将逐步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并按不高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贵州: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最高可获50万元支持 

  贵州省科技厅6月启动科技型成长企业梯队遴选活动,打造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企业创新发展最高可获50万元支持。

  2015年贵州省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包括大学生创业企业、科技型种子企业、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等几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开始在贵州科技资源服务网进行注册申报。

  经过企业在网上注册申报、填写信息备案、系统自动遴选、人工核对等程序后,贵州省科技厅将从中择优遴选出大学生创业企业、科技型种子企业、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后补助支持,如企业近三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后补助支持的,按就高原则给予相应的差额补助。

  贵州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于2014年开始实施,先后开展了第一、二批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等遴选活动。截至目前,首批遴选出89家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第二批遴选出科技型种子企业74家,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46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36家。

  辽宁为众创空间等类型小微企业登记降门槛、搭平台 

  6月1日,《辽宁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并正式实施。《意见》中的14项政策为众创空间等类型小微企业登记降门槛、搭平台,激发辽宁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鼓励辽宁省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企业申请登记众创空间可以使用 “众创空间”、“创客中心”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以 “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企业孵化服务”等作为经营范围。

  为了给依托众创空间的新型孵化机构集群的注册提供便利,《意见》明确,营业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小微企业,可免于提交场地使用证明。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意见》还提到,利用互联网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小微企业可直接使用“电子商务”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住宅便可作为经营场所。

  随着辽宁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意见》确定了辽宁年内将实现“一照一码”,届时,企业注册时间将由现在的8天压缩到5天以内。公安部门企业印章刻制备案将纳入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直接出具印章刻制备案证明,企业凭此证明直接刻制印章,进一步缩短小微企业注册时间、简化注册手续。

  《意见》要求,在监管中,辽宁省工商部门除依法抽查外,不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检查,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不进行行政处罚。《意见》中还规划为辽宁全省创业者建立创业辅导站、搭建创业交流平台,提供全方位的辅导服务。辽宁省各市每年将至少为100户新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不短于一年的创业跟踪服务,同时提供用工和市场营销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动产资源进行抵押融资,并可通过股权质押担保融资。

  河北鼓励小微企业上市挂牌交易 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大众创业众人关心,小微企业自然是绕不开的话题。6月,河北省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两项政策,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创办者在创业路上更加顺畅。

  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河北省将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增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吸纳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互联网+”行动。支持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小型微型企业产业园和小型微型企业孵化器。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对带动小型微型企业达到一定数量,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成效显著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该《意见》加大了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小企业创业基地吸纳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支持建立小微企业产业园和孵化器,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扶持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示范产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劳动用工方面,河北省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提供招聘、培训服务。

  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河北省将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有效服务。

  在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更多的公共服务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优化税收流程、加强考核监督等有力措施,确保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到位。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引导各类基金投资小微企业

  河北省还将引导各类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省内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逐步扩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组织实施“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三项工程,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搭建国家各类基金与小型微型企业对接平台,大力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我省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

  《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河北省对小微企业在资本上进行了支持。提出鼓励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交易。支持省内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不断壮大投资基金实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并积极搭建国家各类基金与小型微型企业对接平台。

  河北省小额担保贷款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将创业者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

  河北省还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交易。组织开展债券融资,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河北省还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增设机构网点,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等特色支行。

  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而《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则提出,河北省将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到2017年底,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河北省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收费项目清单为依据,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宜取消、合并的,采取缓征、降低收费标准、财政代缴、减免地方留成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乱收费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今后,河北省将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清单,规范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协(学、商)会收费,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问题。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协(学、商)会对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清理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河南出台管理办法 创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6月,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共有2.62万家中型企业、14.09万家小型企业、28.43万家微型企业。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带动社会就业1294.06万人。《办法》旨在推动河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落实,积极引导和支持全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大力支持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办法》所指的全省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即通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的创业示范基地,是小微企业的创业场所,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是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载体的基地。同时,创业示范基地还要具有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办法》还明确了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管理方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创业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核,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切实为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湖北推出“科技创业十条” 

  湖北省科技厅6月发布十条科技创业扶持政策,强力推进科技创业与培育,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湖北省“科技创业十条”主要包括,支持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向科技创业企业开放,低成本提供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内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今年起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预算增加50%,支持300项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项目,重点资助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创业等。

  重庆推出多措施带动创新 让中小商贸企业成主力军 

  6月,重庆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了《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重庆市商委表示,商贸行业应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中小商贸企业应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力军。

  近年来,重庆市商委在服务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做了哪些工作?2012年7月,重庆被商务部列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并建立重庆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市中小商贸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科技应用、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五大类服务。

  此外,重庆市商委还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帮助。

  接下来,重庆市商委将在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推动城市商圈创新升级、推动传统市场调整升级、推动仓储业转型发展以及推动商贸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出全市经济发展。

  宁夏自治区经信委制定印发了《培育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育自治区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6月,宁夏自治区经信委制定印发了《培育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实施方案》。

  《方案》设立的主要目标是整体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催生一批创新驱动显著、创新成果丰硕的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群体。到2020年,在自治区认定的“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工业企业占92%以上。

  自治区经信委将主要从“专精特新”抓起,培育特色企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强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基地的集聚和孵化作用等方面着手开展培育工作。

  自治区经信委将还通过推进落实自治区人才政策、加大资金和金融支持、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等措施保障方案全面落实。

  重庆市财政推出多项措施推进万众创新 

  一是培育众创空间。2015年至2017年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打造众创空间,加强空间能力建设,支持服务采购、科技中介培育等。

  二是减轻税费负担。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企业股权时,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是强化收入激励。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科研项目牵头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50%;科技成果作价份额可以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成果完成人以及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四是变革资金投入。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结合。

  重庆3亿天使基金鼓励创业 扶持1000家科技小巨人       
 
  6月,重庆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6月19日,市科委主任李殿勋从资金支持、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对《行动计划》进行解读,以期让市民把握政策热点,共享改革红利。

  资金支持

  3亿元专项基金 撬动社会资本

  按照‘行动计划’确立的需求导向基本原则,重庆将对接市场需求搞服务,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和科技人才保障服务。值得一提的是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市科委将大力发展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资金,建立覆盖企业成长全过程的资金链。

  为此,重庆市还拟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设立3亿元规模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也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区县及产业园区利用自有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天使基金,重点扶持培育100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同时,设立创业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和无息信用贷款方式,对创客创业给予资金支持。种子基金投资期5年内不参与分红,5年投资期满后所持股权由创始人(团队)优先原值回购;种子基金无息信用贷款3年内按月等额归还。

  项目管理

  企业自主创新 实行事后奖励

  “行动计划”提出,要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今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分为公益类项目和市场类项目实施。其中市场类属于企业自主创新的特色个性技术研发项目,将改变政府科技投入方式,按照“自愿申报、认定奖励”的规则进行管理,根据创新绩效实行“后补助”奖励。

  同时,将建立科技计划信用记录制度,对执行或者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不端与失信行为进行客观记录和信用评级,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将建立“黑名单”制度,记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成果转化

  今年完成100个 成果转化案例

  “行动计划”提出要“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包括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等。在落实科技成果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将科技成果作价份额按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给科研人员(团队)和重要管理人员,上不封顶。

  今年底前,将推进高校、院所至少完成100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性案例。对未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任务的高校、院所,2016年度市级有关部门将实行“三个暂停”原则,即暂停受理其市级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平台资助申请和科技进步奖评审推荐。

  贵州 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挂职 

  6月,贵州省教育厅公布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各高校要建立与科技评价改革相适应的评聘体制,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评价长效机制。政策保障方面,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事兼职活动或受聘于中小企业,支持高等院校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挂职。 

  宁夏将培育千家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 

  宁夏自治区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生态纺织、枸杞、葡萄酒、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乳制品、马铃薯、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选取1000家中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培育。通过培育,整体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催生一批创新驱动显著、创新成果丰硕的科技型中小微工业企业群体。到2020年,在自治区认定的400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工业企业占92%以上。

  宁夏自治区经信委将以国家高新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专业化园区和孵化基地为载体,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和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自治区新技术推广站及各市、县(区)建设中小微科技企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获得认定的小微企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奖代补,对孵化成效突出的基地给予奖励。同时,帮助指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工信部7所院校建立技术创新合作机制,积极促成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本区高校的各类实验室、科技平台向中小微工业企业开放。另外,依托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赛迪研究院等工信部品牌和知识产权培育机构,每年对各行业选定的培育企业开展不少于两次品牌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实务培训。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此外,自治区经信委还将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对引进创新型人才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引进带项目、带技术创新型人才的企业,项目投产达效后,按项目经济效益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新型工业化资金重点支持被选定培育的中小微科技型工业企业,并定期组织专家到中小微科技型工业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项目咨询、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全方位服务。

  重庆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计划 

  重庆将着力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重庆市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构建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对创新驱动的资金保障支撑体系,其中不乏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计划、推动有条件的企业IPO上市等诸多“抢眼”措施。

  一是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政府投入更多地向能够产业化的科研项目倾斜、向企业倾斜。对于竞争性的产业化科研项目政府补助实行“三转变”,即由“前补助”转变为“后补助”,“后补助”与研发成果转化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和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率“三率”挂钩。改“直接补”为“间接补”,政府用于扶持、支持企业的资金由补助企业生产建设活动向补助企业研发创新或购买研发创新成果转变。改“行业部门决策补”为“多维评价决策补”,由行业部门决策向团队考核与个人成果相结合、长周期考核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多维度评价决策转变。

  二是设立多层次的投资基金。用好政府产业投资股权引导基金和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做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是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设立重点创新型企业上市储备库,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计划,推动有条件的企业IPO上市,启动创新型企业增资扩股,稳步推进债权融资。

  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建立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

  北京将设3200万元奖励大学生创业 

  6月,北京市教委正式启动了“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未来会拿出32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创业团队,新建成的三个创业园也将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

  今年北京地区预计有应届毕业生23.3万人,虽然创业成为大学生就业新渠道,却仍受场地、融资等瓶颈制约。北京市教委表示将在3至5年期间,通过场地、资金、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实现北京高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中关村创业大街建立了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学生创业提供咨询等服务,此外还在中关村e世界、中关村软件园和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分别建设了三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简称为“一街三园”。据介绍,三个园区总共容纳450人团队,目前良乡高校创业园区已有37个团队进驻,学生们可享受免费配置的工位桌椅,以及包括法律顾问、创业培训、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按照该计划,今年市教委也与市财政局协同,将市属高校的就业创业经费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的定额经费,并扩大了各学校结合实际支配就业创业经费的自主权。此外,优秀创业团队还可获奖励资金,据介绍今年会有400个团队获得相应奖励。

  如何申请创新创业支持经费?

  1 你是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或已经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2 向本校就业创业部门提出申请

  3 学校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条件对团队或企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再报到市教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

  4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各高校根据创新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的项目情况和申请额度综合决定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海南:高端人才创业最高扶持500万元 

  海南省工信厅与海口市电子商务协会6月14日联合举办的《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政策解读会透露,人才匮乏是海南省发展互联网产业最大短板,海南省将从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平台建设和创业活动举办等方面进行政策设计,给予高端人才创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给予其他创业人员300万元以内的天使投资扶持,并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营造拎包就可以到海南创业的氛围。

  此外,海南省政府决定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财政扶持,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设立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2亿元将作为天使投资基金,专项投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企业。

  5亿资金当中,省政府每年都将拿出2亿元作为扶持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天使投资基金,不设抵押担保条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专项投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企业。

  《意见》透露,海南省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重点打造2-3个大型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为互联网创业个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各种互联网众创空间,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初期开办费用扶持和50%的房租、网络接入等各种服务费用补贴。同时,对每辅导成功一家企业或团队给予众创空间6万元额度的资金扶持;每年以海南省政府名义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互联网创业大赛,拿出300万元奖励竞赛优胜者。对落户海南的优胜创业项目经评估后给予10万元-100万元的风险投资;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在海南举办各种大型互联网相关会议、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招商活动,按照其举办规模和招商效果,给予活动实际支出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500万元;鼓励大学生及琼籍人才到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及琼籍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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