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加强贫困村网络通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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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7月0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办发[2015]3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贫困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保障农村贫困地区群众享有信息通信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益阳市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信息通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企业实施。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立、争取通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着重解决影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构建、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通信企业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工程的施工,加大投资开发力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共建共享,有序发展。深入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础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率。完善市场监管,规范竞争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和谐规范的通信市场环境和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

(三)精准帮扶,突出重点。坚持“雪中送炭”,对全市310个贫困村做好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对于已派驻帮扶工作队的贫困村和有信息消费潜力的贫困村,应特别优先安排实施这两类地区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7年,全市310个贫困村实现光网全覆盖,无线基站信号全覆盖。

四、年度实施计划

2016年,全市新增100个贫困村通光网,累计达到242个,光网覆盖率达到78%;全市新增7个贫困村通无线基站信号,累计达到310个,覆盖率达到100%。

到2017年,全市新增68个贫困村通光网,310个贫困村实现光网、无线基站信号“双全覆盖”。

各区县(市)、通信运营商年度实施计划见附件。

五、责任分工

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协调贫困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各通信运营商作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建设工程资金的筹措和实施,通信运营商要按照各自责任要求制定详细的建设计划,设定项目时间目标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信息通信网络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

各区县(市)科工(工信、产科、经贸)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域内贫困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所属贫困村通光网和3G/4G覆盖工作要制定建设计划,衔接通信运营商,一个一个村地抓好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作为全市贫困村网络通信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部署任务、督促检查及各项工作实施。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各通信运营商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不定期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将贫困村网络通信建设工作纳入“互联网+”基础设施专项行动综合考核内容,对各区县(市)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二)落实共建共享。各地区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落实共建共享,在继续深化移动通信基站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开展通信管网、杆路及相关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努力减少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提高效率。

(三)加强部门协调。全市各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光纤网络及基站建设站址选择等具体问题,统筹安排好通信专项规划与本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减免或降低农村通信建设占地补偿、电力引入、线路赔补等费用;加强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四)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地区。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各通信运营商要主动对接市、县扶贫办、扶贫帮扶队、贫困村村委会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扶贫资金向网络通信建设及信息化应用领域给与扶持,要着重解决部分贫困户网络终端设施经费。

关于印发《益阳市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办发[2015]35号).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