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主办单位:益阳窗口平台

承办单位:益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活动时间:2015-09-30 09:56 AM ~ 2015-12-31 09:56 AM

活动状态:已结束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湘经信推新[2015]437号 各市州经信委、县市区经信局,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开放发展战略部署,抢抓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我省工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是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化解过剩产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工业增长。各级经信部门、重点产业园区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对加快工业企业“走出去”的新要求,实行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打造我省工业经济开放发展新优势。 二、加强规划引导和分类指导。制定“十三五”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专项规划及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投资产业目录,明确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开放发展战略落实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明确企业“走出去”重点国别。“十三五”重点产业专项规划中要将推进工业企业“走出去”作为重要内容。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产业合作。选择制造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国际市场有需求的领域,根据不同国家和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钢铁、有色、建材、电力、新材料、新能源、新型住宅等优势产能和富余产能 “走出去”步伐。扩大钢铁有色、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陶瓷、烟花鞭炮、轻工、食品等工业产品出口。 三、支持重点企业带头“走出去”。打造境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龙头企业,培育一定数量的跨国企业,鼓励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工程总包、BOT等形式承接海外业务,在海外建立合作开发园区和原料基地。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组建“走出去”联盟,带动省内配套中小企业以及省产工业品、技术及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整体“走出去”。对投资新区域和新领域、带动相关产业“抱团” 出海的重点企业,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鼓励开展境外研发和技术合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获得国际认证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境外研发布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引进关键核心技术,收购整合知名品牌和营销渠道,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提高国际合作水平。 五、扩大工业产品出口。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省培育50户以上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重点出口工业企业,全省工业年出口额达到500亿美元以上,其中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省同期出口总额70%左右,提升以技术、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创新加工贸易和商业模式,充分发挥省内工业企业的技术和产能优势,在市场需求大、资源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加强资源开发和产业投资,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带动省内成套设备出口。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巩固深化欧美等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国家市场,进一步扩大工业产品国际市场份额。 六、提升跨国经营能力。支持工业企业在境外开展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全球营销及服务体系,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络协同设计、精准营销、增值服务创新、媒体品牌推广等,建立全球产业链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引导工业企业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中非“三网一化”合作等重大战略,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融入当地文化,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投资和风险管理。支持工业企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 七、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工业企业对外投资和工业产品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全省每年重点支持5-10家工业领域“走出去”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工业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协调机制,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联盟为工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法律、政策、国情、商机和预警等资讯服务。组织开展国际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搭建工业企业“走出去”平台。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培训,造就一批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八、加强运行监测。强化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情况监测分析,将工业进出口总额、工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工业对外投资等主要指标纳入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范畴,纳入工业运行质量评价体系和新型工业化指标通报制度,及时做好信息、人才、金融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走出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财政、商务、税务、海关、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产业开放发展合作机制、统计数据交换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合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便利化水平。 九、加大扶持力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各级工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工业企业“走出去”。主要支持工业领域对外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工业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及工业企业参加境外会展和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产品国际认证和检测、境外专利申请和注册商标、工业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等。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专项、基金和金融信贷支持,指导工业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省发展开放型经济政策。 十、强化协调服务。各级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走出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应内设机构负责工业企业“走出去”推进工作。要加强与商务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将工业企业“走出去”纳入开放型经济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开展国际合作。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重点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指导工业企业有重点、有目标、有组织地“走出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介典型,总结经验,营造浓厚氛围。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防控风险,提高全省工业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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